條款及細則

Sidus Solutions的標準條款和條件包含在所有銷售訂單中。 Sidus Solutions的條款和條件可能會發生變化。

  1. 適用性: 這些條款和條件是Sidus Solutions, LLC(以下簡稱“Sidus Solutions”或“賣方”)銷售設備或服務的重要部分。 此類出售要約明確以購買者(以下簡稱“買方”)接受此類設備或服務為條件。 根據買方接受此類要約而產生的任何協定下的任何設備或服務銷售的條款和條件明確限於這些條款和條件;買方書面接受書、採購訂單或買方簽發的任何其他檔上的任何附加或不一致的條款和條件均被 Sidus Solutions 拒絕,且不適用於此類銷售。
  2. 雇傭工作: 賣方明確承認並同意,根據本合同,本協定項下的任何和所有可交付成果均應被視為“租用作品”,這意味著該作品將由賣方代表買方創作。 但是,賣方特此明確保留此類作品的所有財產權,直到收到發票,合同或附錄中規定的全額服務付款。 因此,一旦買方收到可交付成果,賣方收到全額付款,這些工程的財產擁有權將從賣方轉移給買方。 如果賣方的服務未獲得全額付款,賣方將保留所有此類作品的合法擁有權和相關的合法權利。
  3. 接受要約: 買方可以接受 Sidus Solutions 的要約,以任何書面形式銷售本條款和條件所附的設備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電報或傳真通信,其中特別指 Sidus Solutions 的要約。 任何此類對Sidus Solutions要約的接受將導致達成銷售要約中指定的設備或服務的協定(以下簡稱“協定”);任何此類接受均受本協定第1節的規定的約束。
  4. 交貨: 根據本協議購買的所有設備應由F.O..B. Sidus Solutions在聖地牙哥的工廠交付,除非作為協定的一部分,適用方同意不同的交付條款。 Sidus Solutions應準備所有裝運設備,並將其交付給買方指定的當地公共承運人,以便裝運到買方指定的地點。 運送給買方的設備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5. 設備驗收: 買方或代表買方接收貨物的任何用戶應在收到貨物后立即檢查所有設備。 如果買方未在交付后三十 (30) 天內將任何缺陷、短缺或其他不符合本協定條款的情況書面通知 Sidus Solutions,則所裝運的設備應被視為已履行本協定條款,並已被買方接受為已交付。
  6. 付款: 付款條件是訂單高達5,000美元的貨到付款。 超過5,000美元的金額需要提前存款。 Sidus Solutions可自行決定向已建立的帳戶授予淨三十(30)天期限。 Sidus Solutions將對未在指定期限內支付的所有餘額每月收取11/2%的利息(每年18%)。 所有定製或特殊訂單都需要三十(30)%的現金存款。
  7. 訂單取消政策: 所有訂單一旦下達,就會自動處理。 在此過程中,我們會產生不可逆轉的費用。 因此,雖然我們理解有時可能需要更改訂單,但在某一點之後,我們無法免費進行更改。 我們嚴格遵守以下取消政策:
    • 如果您在發貨前取消訂單,則在發放信用額度之前,您將被收取10%的取消費用。
    • 如果您在發貨後取消訂單,請遵循我們的退貨政策和程式。 取消必須被視為退貨,並收取所有適用費用。
    • 交貨時被拒絕的訂單將被評估上面列出的所有適用費用 – 包括重新入庫,取消和其他適用費用。
  8. 保證:
    1. 一般保修:Sidus Solutions保證,根據本協定銷售的所有設備在交付時均不存在材料或工藝缺陷。 如果 Sidus Solutions 在發貨後十二 (12) 個月內收到任何此類缺陷的書面通知,並且如果缺陷不是由於 Sidus Solutions 或其授權代表以外的其他人不當使用、服務、維護或安裝造成的,並且設備在交付后未被損壞或濫用,也未被 Sidus Solutions 授權員工或代表以外的任何人更改或修改, Sidus Solutions應根據以下規定更換或維修(自行選擇)有缺陷的設備部件:
      (i) (1) 買方可將任何此類有缺陷的部件預付退回Sidus Solutions的工廠(或Sidus Solutions指定的任何其他維修設施);(2) 如果 Sidus Solutions 在檢查後自行決定退回的部件在材料或工藝上存在本保修範圍內的缺陷,Sidus Solutions 應自費維修或更換該部件,退回此類系統,並向買方收取維修或更換部件的運輸費用, (3) 如果 Sidus Solutions 在檢查後確定退回的部件中存在缺陷,但該缺陷不在本保修範圍內,Sidus Solutions 應通知買方診斷缺陷所產生的成本以及糾正缺陷的估計成本,如果買方要求這樣做, 將通過維修或更換來糾正此類缺陷,費用由買方承擔,將此類部件或零件退還給買方,並向買方收取運輸,診斷,維修或更換的費用,(4)如果買方未要求Sidus Solutions維修或更換此類缺陷,Sidus Solutions應將該部件退還給買方,並向買方收取運輸和診斷費用。
      (ii) Sidus Solutions保證,根據本協議進行的任何維修在裝運之日起九十(90)天內均無材料和工藝缺陷。 根據條款 (i) 如上所述,Sidus Solutions應自費糾正此類缺陷,並將此類零件和/或設備退還給買方。 買方應負責與此類維修相關的所有運輸費用。
    2. 間接損害:Sidus Solutions對因本協定下銷售的任何設備的任何缺陷而引起的任何偶然或後果性損害概不負責,Sidus Solutions的責任特別限於其修復或更換本保修範圍內的缺陷部件的義務。
    3. 獨家保證:此處規定的保證是 Sidus Solutions 提供的唯一口頭或書面保證,並取代和取代所有其他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包括適銷能力的保證和適用於特定用途的保證。
    4. 檢查:賣方可以在保修期內隨時檢查本協定下提供的任何設備。
  9. 退貨政策和程式: 賣方保留自行決定收取重新入庫費的權利。 重新入庫費和任何適用的稅款將從與您的產品退貨相關的任何金額中扣除。 為了加快退回維修或信用的部件,請致電(619)275-5533與賣方聯繫,以獲取授權號(如果退回信用,則為CA號,如果退回進行維修,則為RA號)和指定的退貨地點。 所有退回以進行信用和重新入庫的物品均需接受檢查,並且必須以未開封的原始包裝退回。 當缺少元件,包裝不完整或丟失,或者有證據表明使用者損壞或過度使用時,可能會收取額外費用。 退回維修或信用的貨物應使用分配的CA或RA編號清楚地標識,並且必須預付所有運費。 所有在交貨后30天內退回的標準商品可能需要支付25-30%的補貨和翻新費用。 定製商品不會退貨。 如果退貨期過後,可以對退貨進行額外費用。 我們保留拒絕或退回任何不符合我們商品退貨政策的包裹的權利。
  10. 責任: 儘管本協定有任何其他規定,但 Sidus Solutions 對買方或 Sidus Solutions 提供的設備、文檔(無論是否經過認證)或服務的任何使用者因使用此類設備、文檔或服務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損害或責任概不負責,無論是由於 Sidus Solutions 的疏忽還是其他原因。 在任何情況下,Sidus Solutions均不對因提供設備、文檔或服務的任何故障或延遲,或因使用、故障或Sidus Solutions提供的任何設備、文檔或服務而導致的偶然或後果性損害承擔責任。 Sidus Solutions對任何設備或服務中的任何缺陷或故障的責任應僅限於根據本文第6節的規定維修或更換設備。
  11. 專利: Sidus Solutions應自費為買方提起的任何訴訟進行辯護,這些訴訟涉嫌侵犯與Sidus Solutions製造並根據本協定銷售的設備有關的美國專利,前提是此類涉嫌侵權僅包括使用此類設備本身,而不是與其他設備和部件的任何組合的一部分, 如果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Sidus Solutions任何涉嫌侵權和任何此類訴訟的提起,並允許Sidus Solutions通過其律師回答侵權指控併為此類訴訟辯護,前提是買方提供使Sidus Solutions能夠回答和辯護所需的所有資訊,協助和授權。 如果 Sidus Solutions 根據本第 8 條為其辯護的任何訴訟中最終裁定損害賠償金,Sidus Solutions 將支付此類賠償金,但 Sidus Solutions 不對未經其書面同意而做出的任何和解妥協負責。
  12. 稅: 根據協議,價格中沒有對稅款,關稅,關稅或任何形式的徵收作出規定。 任何政府在生產、裝運、安裝或銷售根據本協定銷售的設備或服務時,任何和所有當前或未來的稅款或其他費用的金額,包括銷售、使用、佔用或佔有者稅,或出口或進口關稅或關稅,應加到價格中並由買方支付;或者,作為替代,買方應在裝運前向Sidus Solutions提供稅務機關可接受的免稅證書。
  13. 專有資訊: Sidus Solutions向買方提供的與根據本協定出售的設備或提供的服務有關的所有資訊,無論是否如此標記,均為Sidus Solutions專有的,未經Sidus Solutions事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複製或複製。 買方應防止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此類資訊,並且應僅向其職能需要瞭解此類資訊的買方員工披露此類資訊。
  14. 准據法: 本協議的解釋、履行和執行受加利福尼亞州法律的約束。
  15. 不可抗力: Sidus Solutions在根據本協定提供設備或服務或履行本協定項下的任何義務方面的任何延遲均應得到原諒,並且不應允許買方終止本協定,也不得延遲付款或履行,不採取任何其他合同行動,包括施加違約或實際損害賠償, 如果此類未能執行是由於 Sidus Solutions 無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 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或公敵的行為,任何外國或國內政府機構以主權或合同身份的行為,戰爭,火災,地震,洪水,流行病,勞工騷亂,罷工,貨運禁運,惡劣天氣,動員或軍事徵召,沒收,叛亂或騷亂,或分包商的延誤或違約。 如果發生本第12節所述的延遲,應適當調整協定中規定的交付時程表。 如果所述延遲持續六(6)個月或更長時間,Sidus Solutions可以終止本協定,而無需對Sidus Solutions承擔進一步的責任。
  16. 安裝: 除非本協定另有規定,否則根據本協議購買的任何設備的安裝均由買方負責。 但是,Sidus Solutions應根據要求提供合格的工程師來監督此類設備的組裝,安裝和最終測試或調整。 實際花費在此類工作上以及往返此類工作的所有時間,應按 Sidus Solutions 在此類 Sidus Solutions 工程師運營的基本區域內的每日費率提供。 買方還應支付該工程師的所有費用,包括運輸,住宿,膳食和其他差旅費用,以及在安裝過程中使用的消耗品,這些材料不在合同可交付成果的範圍之內。 此類材料應按成本加10%開具發票。
  17. 現場服務: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賣方將根據以下條款向買方提供現場服務:
    • 人工和旅行時間費率是「門戶到門戶」,基於個人天數。
    • 所有相關費用均按成本加15%計費。
    • 旅行時間超過八(8)小時的航空公司機票預訂商務艙或根據需要預訂,以適應買方的時程表。
    • 在現場服務履行過程中使用的消耗品,如果超出合同規定的可交付成果的範圍,應按成本加10%開具發票。
    • 現場服務費每周開具發票,一旦有數據可用,差旅費和費用就開具發票。
  18. 買方違約: 如果買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定項下的任何義務,或告知 Sidus Solutions 其不打算履行任何此類義務,或以其他方式似乎無法履行,Sidus Solutions 可以向買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 如果在收到此類通知后十(10)天內,買方尚未糾正此類未能履行或未以其他方式向Sidus Solutions提供足夠的履約保證,Sidus Solutions可以自行決定宣佈本協議終止,停止所有進一步履行,並選擇以下補救措施之一:
    1. 讓買方承擔以下責任: (i) Sidus Solutions 在終止之日之前承諾或承擔的所有費用, (ii) Sidus Solutions因此類終止而產生的或因此類終止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iii) Sidus Solutions在履行完業時本應實現的利潤(該利潤應根據實現的實際成本加上Sidus Solutions完成協議的預計成本來計算;如果這種計算導致預計損失,則應假定零利潤,並且不得減少 (一), (二),以及 (三) 應製作),以及 (iv) Sidus Solutions在收取此金額時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買方在支付上述評估費用后,有權擁有在終止之日已完成的任何硬體物品。 所有不完整的硬體以及所有數據和軟體均歸 Sidus Solutions 所有。
    2. 保留自終止之日起製造的所有設備、數據和軟體。 在這種情況下,Sidus Solutions的損害賠償將難以或無法確定,並且為了代替任何實際損害賠償,買方應向Sidus Solutions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十(10%)的金額,而不是罰款,以及任何和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律師費, Sidus Solutions在收集此類款項時產生的費用。
      本協定或本第 15 節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限制 Sidus Solutions 對違約行為的補救措施,並且 Sidus Solutions 除本第 15 節中規定的補救措施外,還可行使任何和所有權利,並尋求適用法律下提供的任何和所有補救措施。
  19. 分配: 未經 Sidus Solutions 事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轉讓本協定或本協定項下的任何權利,未經 Sidus Solutions 事先書面同意,買方的任何聲稱轉讓均不對 Sidus Solutions 具有約束力。
  20. 宣傳: 未經 Sidus Solutions 事先書面批准,買方不得使用 Sidus Solutions 的名義發佈或授權任何新聞稿、廣告或其他披露。
  21. 可分離性: 如果本協定的任何部分被任何法院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當局認定為不可執行或以其他方式無效,則本協定的其餘條款不應因此受到影響,並應保持完全有效。
  22. 棄權: Sidus Solutions未能堅持履行買方在本協定項下的任何義務,不應被解釋為Sidus Solutions放棄此類義務或買方在本協定項下的任何其他義務,並且同樣應仍然是買方的義務。
  23. 不招攬雇員就業的盟約: 在任何情況下,買方均不得試圖以兼職或全職方式招攬賣方的任何雇員。 賣方的員工已被指示立即報告買方的任何此類招攬企圖。 這項不招攬雇員就業的契約應在完成該合同后180(一百八十)天內生效。
  24. 完整協定: 本協定應構成相關各方對其標的物的完整理解,並取代和取代所有先前或同期的書面或口頭協定。 對本協定或本條款和條件的任何添加或修改均不對 Sidus Solutions 具有約束力,除非以書面形式並由 Sidus Solutions 的授權代表簽署。
  25. 標題: 前述各段的標題僅為方便或參考,不構成本協定的一部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其解釋。